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7-06-15
昨日,广东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广东省制定了整改方案,梳理分解列出43项整改任务清单,并细化成256项具体措施。2017年,全省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20348宗,处罚金额10 .65亿元。针对督察组交办的16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对207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207名责任人被问责
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广东省制定了整改方案,梳理分解列出43项整改任务清单,并细化成256项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目标、措施及时限要求,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整改期间,广东省先后组织开展了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等多个环保专项行动。2017年,全省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20348宗,处罚金额10 .65亿元,运用环保法配套措施实现了“县区全覆盖”,形成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在整改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同步介入,倒查案件责任,实施一案双查、一查到底。针对督察组交办的16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根据核查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对207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截至2018年3月底,广东省整改方案明确的43项整改任务(256项具体措施)中,要求2017年年底前完成的7项整改任务(9项具体措施)已全部完成,其余36项长期整改任务(247项具体措施),已完成71项具体措施,正在按计划推进162项,14项暂未达到时序进度。
以督察整改为契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前进。2017年广东省空气6项污染物浓度继续保持全面达标,全省和珠三角区域PM 2.5浓度分别控制在33、34微克/立方米,实现连续3年稳定达标。主要江河水质总体良好,珠江流域水质在全国主要流域中位居前列,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连续多年100%达标。
建立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各级各地重点实施了一系列整改工作。建立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广东省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明晰、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机制。
实施挂图作战、系统治水,系统推进流域治理,谋划开展韩江、榕江、练江流域和相关水库水资源综合调度,实现三江流域水系连通。同时,加强重点流域整治,列入整改清单的14个水质下降省控断面中,惠州东岸、榕江揭西城上和茂名鉴江铜鼓电站等3个断面2017年水质恢复达标。
加快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完成国家下达的“2017年全省黑臭水体平均消除比例达到60%、广州及深圳市达到90%”年度工作目标。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综合治理,全省各地划定了禁养区,全面完成需要搬迁或关闭的22240家养殖场(户)清理工作。加强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强化岸线、湿地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重拳打击海上违法倾倒垃圾的行为。
环保投入力度加大,全面提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18年3月底,全省累计建成约1.87万公里污水管网,补齐“十二五”规划建设任务缺口。其中,2017年深圳新建成管网1930公里,东莞新建成管网768公里。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粤东西北地区和惠州、江门、肇庆等市已建成293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强化珠三角地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保障正常运行,发挥减排效益。
积极推进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项目和建筑清理,截至2018年3月底,全省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经调查核实的违法建设项目和建筑有2970个,已清理整治1315个,完成率达44%。(转自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