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7-06-15
因为一个亿的“小目标”,云南镇雄垃圾发电项目引发热议。
8月30日,云南省镇雄县发布招商建设千吨级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公告,其中明确规定,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企业需在报名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镇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缴纳人民币1亿元作为建设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纳的视为自行放弃该项目的洽谈。
消息一出,立刻引发业内热议。有业内企业表示,5天缴纳1亿元履约保证金,而且现金转账,这类招标条件简直“闻所未闻”。甚至有人猜测,这是为个别企业“量身定做”。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业主索取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相应的过高额度保证金,其结果是将融资能力相对弱势的民间资本排除在外,会影响市场的公平竞争。
1亿元履约保证金
8月30日,镇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发布了一则《关于生活垃圾发电项目邀请建设的公告》,内容显示,镇雄县人民政府规划建设日处理量10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座,特面向全国邀请具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相关专业资质、专业技术、专业能力,以及类似项目建设经验的企业。
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企业,除了要提供相关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近年公司类似项目业绩表等资料外,还需要在报名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镇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账户缴纳1亿元,作为本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
公告中说明,未达成合作协议的单位,履约金将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达成最终合作的单位,该履约金将作为本项目建设资金并在项目建设期间分阶段进行返还,用于该项目建设资金。
据了解,镇雄县位于云南省东北部,毗邻贵州毕节和四川宜宾。对于这则公告,很多企业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一个县城是否有1000万吨这么大规模的垃圾”?如果项目建成后“吃不饱”,不仅浪费投资,中标企业也将进退两难。本报记者查询公开资料发现,2015年8月该县曾经发布一份《镇雄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市场化运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内容显示镇雄县总面积为100.75万平方米,县城区全年日产垃圾量只有约380吨。
“上垃圾焚烧是否合适?有没有那样的量?有没有进行过科学论证?可行性研究有没有认真评审?个人认为那样的县城,应该考虑深度分类+卫生填埋。”一位业内人士说。
此外,道和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刘敬霞律师还表示,从项目性质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属于公用事业,以招商的名义建设涉嫌程序违法,应该按照《招标投标法》公开进行招投标。
一家环保企业的负责人表示,N年以前为了规避特许经营权招标,会把这类项目包装成招商项目,打“擦边球”,这几年这样的操作方式已经与越来越严格的政府采购程序相违背。没有走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随时可以以程序不合法为由取消,企业将面临极大的风险。
“私人定制”疑云
把PPP项目包装成招商项目或许是个案,但该公告暴露出来的“私人定制”嫌疑则是很多PPP项目的普遍问题。
“这是政府给某家企业量身定做的,估计是‘私人定制’。”有业内人士如此猜测。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受?阳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国强表示,因为云南镇雄的这份公告相当于设置了不平等条件,5天缴纳1亿元的履约金,会将很多潜在的竞争者拒之门外,直接影响市场的公平竞争。刘敬霞也表示,合同未签,谈何履约保证金?这样做既无法律依据,又无合同依据。
北京一家环保企业董事长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类似的现象并不罕见,有些地方称之为“诚意金”。如果是合同签约后收取履约保证金并不算太离谱,但在招标阶段就要求这么高的保证金或许是为了减少竞争。
“虽然公告中说,未达成合作协议的履约金将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如果你参与竞争,就会有一定的谈判的时间,可能是3个月、半年甚至更长,1亿元的现金放在那,没有任何利息,谁愿意啊?所以大部分企业看到这样的条件就不会参与了,这样一来就起到了排除其他企业的作用。”他说。
在上述环保企业董事长看来,这不排除是政府与企业两家之前已经沟通好了,只需走一个招标程序。为了应付这个程序,设定这么一个条件,为的是不让别人来参加竞争。
9月8日,本报记者联系到该项目的联系人、镇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高剑。他表示,设定1亿元履约保证金,主要是想“实实在在地做这个事情”,希望来洽谈的企业一要有诚意,二要有实力,否则空谈了半天,签了一纸协议,企业到处去“招摇撞骗”融资,最终项目还是落不了地。
“资本后花园”
7月10日,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国城市水资源领域新常态”主题论坛上,碧水源副总经理杨中春曾经表示,“有些项目一看招标条件和规则,就是为某些企业量身定做的,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例如,有的PPP项目只有4亿-5亿元,却要求参与的社会资本要有100亿元的净资产,实际上就是设定了一个玻璃门。”
那么,目前报名参与镇雄垃圾发电项目的企业都有哪些?9月8日,《华夏时报》记者就此问题短信联系高剑,但他以“我现在开会”为由未进行答复。
据了解,PPP模式意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共同提供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其本意是想鼓励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事业领域。正因为如此,国企成为此轮PPP热潮中的主角,使得PPP背离了政策推行的初衷。
在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赵笠钧看来,地方政府为PPP项目设置一定的门槛,虽然确有其合理性,但政府更应该注重企业的建设运营能力。现在有些地方政府把PPP模式视为传统融资平台的替代,过分强调了PPP项目的融资功能,忽略了真正落脚点在于提供专业、高性价比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薛涛表示,解决这一问题,至少有一个办法是可行的,就是把所有项目的招标信息尽早、全面地公开在一个统一的平台上。据说财政部正在打造类似的系统,到时候类似镇雄这样“奇怪”的PPP项目就会被曝光和遏制。(转自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