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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将建道路扬尘污染有奖举报制度

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7-06-15

近日,记者从中山市环保局获悉,《中山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已出台,明确了建筑工地、道路建设、管线工程、采石取土、砂石堆场等道路扬尘污染源的具体防尘规定。同时,强化工程运输车运输全过程管理,并将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各部门诚信红黑榜公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应列入工程造价

建筑工地、道路建设、采石取土、建筑物拆除……对于这些易造成扬尘污染的工程,《方案》要求施工工地行政主管部门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合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网,并保证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住建部门应严密监控工程扬尘防治情况,对未按要求配备扬尘防治设施的工地一律不准动工建设;对未按规定进行冲洗或未密封防尘盖的运输车辆一律禁止出场;对出场车辆未冲洗干净或冒装等其他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的行为,实施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及诚信扣分。

除配备扬尘防治设施外,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还应进行绿化和养护作业,栽植行道树所挖树穴在48小时内不能栽植的,对树穴和栽种土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行道树栽植后,应在当天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的清运,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进行遮盖。3000平方米以上的成片绿化建设作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在绿化用地周围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密闭围挡,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

该《方案》还规定,采石取土场作业前应当配备包括车辆冲洗设备等扬尘防治设施,在作业过程中需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作业区应进行硬底化,料仓堆场安装自动喷淋抑尘装置或喷洒抑尘剂,对出场车辆的车轮、车身进行冲洗,杜绝车辆带泥上路。

工程运输车应接入政府监控平台

在城市道路上,工程运输车散落的运输砂石、灰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物料往往容易产生扬尘污染。该《方案》规定,工程运输车需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另外,在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时,工程运输车还应持有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列管车通行证,按交警部门的要求在车身外设置明显的识别标志,安装GPS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相关技术要求接入政府有关部门监控平台,比如公安交警视频监控、数字城管等。住建部门应严格工程运输市场准入条件,限制交通违法或者交通事故多的运输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营运车辆需持有交通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方可实施营运作业。

该《方案》还要求,公安交警部门利用工程运输车通行主干道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强化工程运输车带泥上路和沿途遗撒电子监控管理,与城管执法、交通、公路等部门共享监控信息,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公安、交通部门应严厉查处工程运输车违规上路行为,打击无牌无证工程运输车非法运营,超限、超载行为。对工程运输车遗撒等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进行查处并责令当事人改正,拒不改正的,将情况通报公安交警部门,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市城管执法部门将建立道路扬尘污染公众有奖举报制度,每月公布黑名单并通报相关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对被举报查实的工程运输车停发列管车通行证。道路运输企业所属工程运输车累计被举报查实5次的,公安交警部门停止受理该企业全部工程运输车的列管车通行证申请。(转自南方日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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