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7-06-15
近年来,中山市空气质量在持续好转的同时,以臭氧污染为主要特征的大气复合污染问题却日益突出,氮氧化物、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形成臭氧污染的前端物质。记者日前从省市环保部门获悉,今后中山市VOCs治理有望更加精细化,今年中山市共有120家企业被纳入省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录,这些企业将被要求“一企一策”整治有机废气。
今年6月份以来,省环保厅先后公布了 《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2016年版)》(下称“企业名录”)、《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 “一企一策”治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VOCs重点监管企业 “一企一策”综合整治工作。记者查询企业名录看到,目前全省共有1434家VOCs产生企业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录,其中涉及中山的企业有120家,如中山市凯得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群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中山格兰仕日用电器有限公司等,具体分布在黄圃、大涌、小榄、古镇等镇区,涉及金属表面涂装、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家具制造业、印刷业、皮革制造业、电子元件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13大类行业。
征求意见稿提出,为了让VOCs治理更加精细化,列入企业名录的重点管控企业都要开展“一企一策”整治工作,后续各地要根据污染源普查及各地市固定污染源企业VOCs排放调查等结果,对重点企业清单实施动态更新。各重点监管企业需完成“一企一策”整治方案编制工作,要求各市未治理企业任务量,2016年年底前完成进度不低于30%,2017年年底前完成进度不低于60%,2018 年年底前完成100%。
据透露,上述省企业名录所列的120家中山重点监管企业,目前已有88家企业完成治理,占比超过七成。未来两年里,市环保部门将重点加强VOCs等新领域大气污染源整治,对列入省市重点监管企业实行 “一企一策”管理。对已建治理设施且治理完毕的企业,将严加监管,开展排放评估工作,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VOCs治理效率低及尚未开展治理的企业,将严格要求其有针对性地开展有机废气治理改造,确保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解读】何谓VOCs治理“一企一策”?
具体来说,企业是落实VOCs污染整治的责任主体,首先,企业需开展一企一策的评估,全面梳理其自身现有设施、原材料、现有治污设施、产排污等信息;其次,针对企业现状提出整治的方向和要求,制定适合企业的技术路线和专项整治方案,如从源头上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采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提高工艺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等;再次,各级环保部门需将VOCs排放企业纳入日常环保监管范围,要求企业到环保部门进行备案,然后根据评估结果和整治方案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由环保部门进行综合验收。对拒不配合环保部门要求开展整治的企业,按《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从严从快查处。(转自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