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7-06-15
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重点化工园区或以石油和化工为主导产业的工业园区共381家。其中,国家级化工园区42家,省级化工园区221家,地市级化工园区118家。而据参与化工园区规划工作的有人士了解,目前全国以化工为主的工业园区超过800家。
化工园区的水污染防治面临以下问题:
(1)化工废水水质水量变化大,园区内各单位排放成分复杂;
(2)园区内某些企业未进行废水预处理,达不到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入水标准;
(3)排污管网铺设不足,污水收集困难;
(4)园区内部分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不高,缺乏达标监管。
另外,据有关人士透露,一些园区并没有实现污水的集中治理,仅将化工企业集中起来,反而成为集中的水污染排放源,带来的水污染危害比分散排污更大。
狠抓水污染防治将成为国家对化工行业进行供给侧改革的核心环节
2016年,化工行业供给侧改革大概率将由政府主导,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最大可能手段是大规模的企业间兼并重组。而对于民营企业而言,最大可能手段是国家强化环保约束力,通过环保的硬性标准淘汰落后产能,从而达到有效去产能、提高行业集中度的目的。
事实上,由于产能过剩和叠加需求不足,化工行业从11年以来已经持续低迷了接近5年。而仅有的一些机会也来自于环保对部分行业带来的供给收缩,如染料、草甘膦(农药细分领域)等,其均在“水十条”取缔的“十小企业”范围内。就染料和草甘膦行业而言:染料行业集中度较高,当前规模较大的前50家企业的产值和产量超过我国染料总产值和总产量的80%.对于农药行业整体而言,行业集中度较低,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超过8家,而草甘膦作为有机农药,是农药的细分领域,市场份额却集中在乐山福华、新安股份、江山股份、扬农化工、沙隆达等少数几家农药化工企业。无论是染料行业还是草甘膦行业,二者均由于环保压力倒逼小企业关停或减产,行业向环保标准高的大企业集中,致使行业库存整体偏低,而下游需求没有降低,从而使行业盈利水平良好。
案例借鉴
2013年5月,环保部宣布对各地草甘膦生产企业开展环保核查,草甘膦行业也将因环保核查第一批名单分裂为“白名单”和“黑名单”两个阵营,“白名单”上的企业将取得极大优势,下游客户和渠道会进一步向通过核查的厂家收缩,而未通过核查的企业被迫停产整顿或降低开工率。环保核查名单的公布也成为草甘膦行业供给侧产生改变的核心环节。
草甘膦行业通过环保带动供给侧改革只是一个缩影,这也说明化工行业进行供给侧改革,环保是高效和有力的抓手。新环保法、水十条也许仅是开始,后续相关涉及化工行业的环保政策、措施将是国家进行供给侧改革而使用的“锁喉功”。
据了解,为确保“水十条”有效实施,将会有30条左右相关配套政策法规发布。“水十条”要求,重点行业企业在2017年之前必须完成清洁化技术改造,否则将面临集中整治取缔。工业集聚区必须在2017年之前按规定集中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否则将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排放的建设项目,并撤销园区资格。
贴上“污染”标签的化工行业如何“治水”
“十三五”时期,国家环境管理思路将发生根本性转变:由过去仅关注污染源治理指标的“唯指标论”,过渡到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效果时代”,要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让群众更加切身地感受到生态环境改善的成效。环境效果时代的来临也代表着治污不但需要排污企业发力,也需要环保从业者、政府乃至全社会的发力。
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需强化自身的环保约束
对于化工企业自身而言,需强化自身的环保约束,通过新建和改建环保装置,并严格执行排污标准来满足环保的硬性标准。另外,企业有必要从生产环节出发,关注清洁生产、综合循环利用以及预控制环节,减少污染排放。
对化工园区而言,园区管理者应加强自身环保监管力度,要求园区内的企业进行废水预处理,达到集中排放的标准后再进行集中处理。园区应覆盖污水管网,对化工废水进行集中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服务化工行业的环保企业应做化工行业的环保专家,做环保行业的化工专家目前化工行业污染治理主要集中于末端治理环节,上马环保项目很大程度要挤占化工企业的利润空间,这也是导致环保设施建了少用甚至不用,偷排偷放现象常见的根本性原因。即使最严环保法和西方绿色壁垒会卡化工企业的脖子,但企业合法合规的追求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服务化工行业的环保企业应适当从化工企业的角度考虑——为企业高效治污的同时创造更多经济价值。
环保企业需对自身服务进行升级,从末端治理环节向前端延伸。一方面,可以通过化工工艺的优化或者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从而降低后端环保处理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将废水处理后的有用物质进行回收、中水进行回用,通过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创造更多经济价值。这些也对环保从业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做化工行业的环保专家,做环保行业的化工专家;将化工技术与环保治理完美结合,开创集成化环保治理的模式。
政府应在化工行业深度推行化工废水第三方治理
2015年1月,国务院就印发了《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建立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广泛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第三方治理是指排污企业与专业环境服务公司签订合同协议,通过付费购买污染减排服务,以实现达标排放的目的,并与环保监管部门共同对治理效果进行监督。第三方治理模式将改变长期以来“谁污染,谁治理”的分散、低效治污方式,通过由“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将提高治污效率,同时降低污染治理及环保监管的成本,对推动化工废水治理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分析
在国际上,工业污染治理普遍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由排污企业以合同的形式通过付费将产生的污染交由专业化的环保公司治理。化工行业污染物来源复杂,治理难度大,环境风险大,具备专业型治理的需求,化工行业应成为国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重要突破口:一方面,政府应加强化工污染的监管与处罚力度,通过环保加压深化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对第三方专业化治理的需求;另一方面,国家应设立相关环保基金,通过向环保企业提供低利息长周期的贷款来推动化工废水第三方治理。(转自中国石油和化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