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7-06-15
环境保护部11月16日通报,受供暖期污染排放和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持续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环境保护部于11月14日派出6个督查组对北京、河北、山东、河南四省市重点城市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和大气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督查。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6个督查组11月12日至14日继续对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进行督查。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在对京津冀及周边的督查中,督查组发现个别地市未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如河南濮阳市已达到三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但未从四级调整至三级;山东省华能德州电厂、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均未编制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在东北,督查组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一、个别企业未严格落实应急措施要求。如辽宁省本溪市北台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要求进行30%限产调整。二、部分燃煤企业存在超标排放、治污设施建设不完善或未正常运行等问题。如齐齐哈尔市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8台锅炉均超标排放,焦炉无除尘设施,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部分煤灰露天散堆等。三、燃煤供热企业锅炉环保设施建设、运行问题突出。此次被环保部点名批评的供热企业就有近20家,如哈尔滨市捷能热力电站有限公司闲置3台建有脱硫及低氮燃烧设施的锅炉,却投运了2台未建设脱硫脱硝设施的锅炉;哈尔滨市鑫玛集团呼兰热力有限公司锅炉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三项指标今年10月份至今持续超标;阜新市供热总公司第二、三、五、六分公司锅炉,齐齐哈尔市房产建筑段1号、8号锅炉房,鹤城热力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平厂锅炉房、阳光集团正阳二号锅炉房、金昌供热公司新民锅炉房均未建设脱硫脱硝设施。(转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