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7-06-15
为进一步防治大气环境污染,中山市近日公布了《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2015年度将投入920万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据悉,该专项资金中将有840万聚焦VOCs综合治理项目。市环保局将通过项目竞争机制,选择10个在大气污染防治尤其是VOCs治理中表现优异的项目进行专项补贴,补贴资金预 计年底前可发放到位。
按分排序 得分前十项目可获奖励
随着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建筑扬尘、餐饮油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传统污染物治理日益规范,大气污染治理新任务——治理VOC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英文缩写)已迫在眉睫。
早在7月初,本报就从中山市环保局独家获悉,中山拟安排800多万专项资金进行VOCs治理,此次《方案》的出台将VOCs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
“920专项资金分为两部分,其中840万将投向VOCs综合治理项目,其余80万投向城区油烟在线监控技术试点项目。”中山市环保局大气科相关负责人单启怡表示,“在VOCs治理方面,将通过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进行竞争性奖励,建立‘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项目竞争机制,其中综合评定70分及以上的项目才可获得资金奖励资格。”
“同时按照评分高低进行排序,对获得最高分数的前十个项目给予资金支持,资金支持额度及分配比例按专家组意见进行具体分配,切实发挥财政在防治大气污染中的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单启怡说。
以奖代补 年底前专项资金发放到位
“目前已经有十几家企业申报,按照计划将在11月召开专家评审会,审定予以奖励的企业名单,奖励资金预计将在年底前发放到位。”单启怡表示。
此次《方案》一改过去环保专项资金“事后补贴”为主的模式,创新实施“以奖代补”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奖励办法。据介绍,该办法可有效防止过去专项补贴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和资金激励作用不强的弊端,进而有效激活市场主体对财政奖励资金的竞争意识,进一步引导市场主体积极按照政策方向对重点环保领域加大投入,用较少的资金撬动更多的市场力量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现资金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方案》显示,在专家组对申报项目的考核中,将把绩效目标和具示范效应作为资金分配和项目遴选的重要判断标准,重点着眼于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效益和效率。并严格规范奖励条件,将项目资料的完整性、项目内容的合理性及可达性,以及项目建设进展及排污费缴纳情况作为专家组评审的重点。
链接 VOCs来源及危害性揭秘
VOCs是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英文缩写,大量存在于涂料、粘胶剂等生产原材料中。由于具有挥发性,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有机溶剂原料会将大量的VOCs排放到空气中,并在一定条件下与其他污染物结合形成大气复合型污染,诱发灰霾、光化学烟雾,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巨大的危害,比如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严重时会出现抽搐、昏迷,并会伤害到人的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造成记忆力减退等严重后果。
在中山,家具制造、包装印刷、五金表面涂装等行业发展迅速。这些行业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成为VOCs的主要排放源。而对于VOCs的防控,目前暂无国家或省级层面的标准。(转自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