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7-06-15
治水资金从哪里来?最新发布的“水十条”已经给出了答案:一方面增加政府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多元融资。
今年中央财政治水预算资金虽然大增八成,达130亿元,然而相比万亿级的市场需求,仍然杯水车薪,引入民资参与水污染治理成为当务之急。“水十条”要求地方政府于今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分级予以必要保障。
4月16日,国务院正式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根据相关测算,预计到2020年,完成“水十条”相应目标需投入资金约4万亿至5万亿元,其中各级政府投入约1.5万亿元。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15年中央财政预算,中央对地方节能环保支出专项转移支付中,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数为130亿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60亿元,增长85.7%。然而,相对于万亿级的投入,财政资金投入仍相差甚远。
“水十条”提出,一方面要增加政府资金投入;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多元融资。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境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薛涛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完成“水十条”的主体在地方政府,长期来看需要理顺价格税费机制等,短期则要解决融资,可以大力推行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PPP)。
财政缺口60%~70%
“水十条”共涉及工业水污染治理、城镇水污染治理、农业污染治理、港口水环境治理、饮用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以及环境监管等方面。对于资金来源,“水十条”明确提出,要增加政府资金投入。其中,中央财政加大对属于中央事权的水环境保护项目支持力度,合理承担部分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的水环境保护项目,向欠发达地区和重点地区倾斜。
根据中央政财预算说明,水污染防治资金之所以增加85.7%,主要是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整合设立水污染防治资金,并加大支持力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表示,中央财政只能在共性的环保问题上发力,环境污染治理还需要地方政府“下功夫”。“水十条”也明确,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实施本行动计划的主体,要于2015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分级予以必要保障。
薛涛认为,财政的缺口是60%~70%,长期来看,需要提高收费等来补充地方财政收入解决资金问题;从短期来看,则需要好的融资模式以解决资金缺口。
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合作
在市场机制方面,“水十条”提出,一方面要理顺价格税费,加快水价改革,另一方面要完善收费政策。在税收方面,要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资源税税费改革等工作。研究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薛涛说,在水价改革、水资源费征收等方面的改革会挺漫长,这可以解决长期的资金来源,但是体系的健全比较难,至少今年是有些困难,目前第一位的仍是引进社会资本合作。“水十条”也明确提出,在促进多元融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上,要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推进环保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
北京大岳咨询公司总经理金永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社会资本对水治理主要包括三方面:城市污水处理、污水管网建设还包括城市河道整治,目前这些领域都有实际案例。由此可见PPP在水治理方面潜力较大。
薛涛认为,地方从什么渠道拿出1.5万亿元?就是要短期融资变长期融资,模式只有PPP,PPP项目融资规模应该是5000亿元左右,但需要考虑地方政府的财政可承受能力。
金永祥认为,无论是社会资本还是金融机构,目前对PPP的积极性都很高,现在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对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的评价,如果地方财政有承受能力,那么就可以做。“水十条”同时对环保企业给予大力支持,明确“对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大型环保设备,必需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这将极大地有利于环保企业,有利于PPP项目的实施。(转自每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