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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费调价:上涨0.1元

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7-06-15

此次调整除了基本水价之外,还上调了污水处理费的价格。根据物价局发布的公告,新方案中居民生活污水的处理费由现行每立方米0.9元调整为1.0元。据了解,作为水费附加费,污水处理费以及水资源费均列于财政部公布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上,其中污水处理费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费项目中,收费缴入地方国库,水资源费在水利部门收费项目中,同样要缴入地方国库。也就是说,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均符合财政部的规定,由供水企业代收后上缴财政。(转自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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