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7-06-15
6家化工企业为降低处理废酸的成本,雇佣没有处理资质的人员,直接将废酸偷排入河,导致水体严重污染。为修复环境,江苏省泰州市环保联合会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判决6家企业赔偿环境修复费用1.6亿余元,用于环境修复。
据悉,泰兴污染案发生后,泰州两级检察机关加强与环保、公安、法院等部门协调配合,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起诉涉案14名被告人。为追究企业民事赔偿责任,泰州市环保联合会作为原告,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保公益诉讼,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最终,泰州中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
据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中心副主任马勇介绍,目前为止,这是全国环保公益诉讼中赔付额最高的一起案件。(转自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