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7-06-15
10月21日,环境保护法修订案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三审。草案规定,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对污染者罚到顶就是100万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是我国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对此,环保法修订案草案明确,企业事业单位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北京大学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汪劲认为,“按日计罚”是个很大的突破,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这将有利于对环境损害的遏制,也有利于让环保执法硬起来。
现行环保法于1979年试行,1989年正式颁布实施。诞生于改革开放初期的这部法律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国家的要求。多年来,修订环保法的呼吁一直不断。(转自中国企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