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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

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7-06-15

910日,国务院公开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提出了十条措施,其中四条对石油和化工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质量安全环保部副处长庄相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化工行业污染物排放量相当可观,同时拥有一批成熟的大气治理技术,《行动计划》的出台将促进化工行业提升节能环保水平、优化产业结构。

  《行动计划》提出,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这与国务院此前发布的大气污染治理“国十条”相比,目标更加详细具体,相应的措施也更加严格。

  十条措施中对石油和化工行业明确提出的要求包括:实施废气综合整治;推进清洁生产审核;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三区十群”中的47个城市中石化及化工企业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序推进石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

  庄相宁表示,这十条措施多数都与化工行业密切相关。例如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都要安装脱硫设施,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限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控制技术研发,推进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产品创新,积极开发缓释肥料新品种等。另外,措施中提到要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分阶段升级油品质量,到2017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等,这都需要化工相关技术和产品作支撑。毫无疑问,国家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化工行业不可或缺、大有可为。

  庄相宁告诉记者,《行动计划》中提到的许多措施化工行业已经在实施。比如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宁波石化园区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不少“两高”子行业都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准入条件,且标准在逐步提高;能效领跑者制度也已经在化工行业中实施,并在不断完善。

  对《行动计划》强调的化工、石化、有色、水泥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确保到2017年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的目标,庄相宁表示,只要采取切实措施和行动,化工行业如期达标问题不大。目前石化联合会正与相关行业协会共同制定细分行业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转自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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