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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下发决定治理太湖污染企业

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7-06-15

    江苏省苏州市政府在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染整、化工、味精等行业调查梳理的基础上,日前下发了《关于对吉化集团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实行限期治理的决定》。

    据了解,太湖地区今年新实施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是目前全国最为严格的水污染排放标准。其中规定,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全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而纺织染整、化工等6大行业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排放限值在原有基础上平均提高了28.3%、66.7%和50%,全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苏州此次确定的限期治理名单中,要求在6月30日前实现化学需氧量达标排放的企业有3家,分别是吉化集团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和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电镀厂;要求在12月31日前实现氨氮、总磷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有4家,分别是苏州市福星污水处理厂、苏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苏州市娄江污水处理厂、苏州市城西污水处理厂。

    对限期治理企业,苏州已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组织专人加强指导督导。限期治理期间,要求企业限产限排,加强污染控制,并于每月5日前向苏州市环保局报告污染治理进度;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苏州市政府将依法予以关停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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