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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抬高工业项目环境准入门槛

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7-06-15

近日,重庆市政府出台《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从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坏保标准等方面提高工业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并首次将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所排放的污染物数量作为项目准人条件之一,引导项目合理选址,优化产业布局和经济增长。
 
    《规定》明确,新建或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排放的废水、废气中,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否则,项目将不能通过审批立项,银行也不为其提供贷款。如都市区严格控制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相关区域禁止建设燃煤工业项目和大气污染严重的工业项目,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排放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不高于69千克、氨氮不高于1千克;涪陵区、长寿区等水环境资源丰富的区域污染物排放效率限值适当放宽,工业项H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排放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不高于195千克、氨氮不高于29千克;渝西缺水地区则执行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排放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不高于26千克、氨氮不高于04千克
 
    据重庆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限值是根据重庆市近年来万元工业增加值污染物排放量和“十—五”总量控制目标测算的,通过严格限值提高产业准入门槛,限制一些落后的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发展,从而达到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技术升级换代,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排污强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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