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7-01-06
根据粤工商守重委字〔2017〕18号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授权我协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授权范围:企业注册住所地为广东省范围内,主营业务含石 油和化学工业行业的会员企业。其中,属于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向省工商局推荐参加公示活动;属于其他地级市或县级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向当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推荐参加公示活动。
二、授权要求:在监督机关委托范围内,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接受委托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工作规定》开展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
协会将按照《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和《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接受委托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工作规定》要求,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支持广大会员单位积极申报,参与公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