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5-08-16
近日,广东江门市环保局公布《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5年本)》,由市环保局审批的环评建设项目包含在这个项目里,总体有7类。该名录自2015年8月10日起施行,市环保局此前发布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权限划分的相关文件或规定同时废止。
记者从名录中看到,7类项目中,包括跨县(区)级行政区域的项目、在经审批的重污染行业统一定点基地内建设的印染(设漂染工序)和电镀(含配套电镀工序)项目、输变电、核与辐射项目等,在西江流域新增工业废水日均排放量1000吨及以上项目、潭江(大泽及以上)流域新增工业废水日均排放量300吨及以上且按规定应编制报告书的项目,都在名录之列。(转自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