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4-10-22
记者21日从广东省水利厅获悉:该厅与南方能源监管局强制叫停珠坑等36宗建成后均未验收的小水电站,并于10月20日前全面拉闸暂停其并网发电。小水电站业主将按有关规定启动竣工验收工作,对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整改,确保电站防洪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10多年来,随着电力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广东农村小水电成为社会资本关注的热点领域,开发速度明显加快,但由于相关法规滞后、监管缺位以及一些地方急于发展经济等多方面原因,出现了许多“无立项、无设计、无监管、无验收”的“四无”违规小水电站。
资料显示,广东省汛期发生防洪安全事故的水电站大都是违规小水电站。2013年8月14日,高州市大坡镇格苍村南天水电站蓄水坝发生崩塌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后经调查认定,“8·14”南天电站蓄水坝溃坝事故是一起由有关涉事单位违法违规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引起溃坝的责任事故。2009年7月10日,英德市黎溪镇粗石坑水电站出现坝坡大面积渗水险情,后经调查认定,该电站工程没有做初步设计及其相关基建程序,也是违规建设工程。
由于种种原因,广东目前尚有部分小水电工程建成运行多年,却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严重影响小水电安全运行。
为此,广东省对未经验收擅自投入运行的珠坑、罗沙、丹竹坑等36座违规小水电站,责令其停止使用,放空库容,并处以不予办理取水许可等处罚,限期整改验收。通知要求,有关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小水电站解网后的安全管理,督促被暂停并网小水电站立即启动竣工验收工作;小水电站验收合格后,应出具恢复并网意见送达相关供电企业;供电企业根据验收意见,恢复并网发电。(转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