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2-11-05
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在行政审批改革实行先行先试有了实质性的体现。近日,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停止实施66项行政审批,并向广东省下放34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涉及石油化工行业的背压(含抽背)式热电联产和单机容量1.5万千瓦以下分布式燃气电站、50亿立方米(含50亿立方米)以下非跨省天然气管道项目核准;10万吨级以下(不含10万吨级)煤炭、矿石专用码头、5万吨级以下(含5万吨级)油气专用泊位投资项目核准;50万吨及以上钾矿肥项目、乙烯、精对苯二甲酸、对二甲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甲苯二异氰酸酯现有装置改造项目,精对苯二甲酸投资项目核准的实施机关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下放到广东省投资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