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2-09-11
据南方日报报道,广东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首批九大行业827家企业纳入“控排企业”范围。标志着广东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已从制度设计阶段转向实际操作阶段。
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主体,是政府纳入控制碳排放总量的企业(简称“控排企业”)。政府向控排企业发放碳排放权配额,对控排企业碳排放进行监督管理。控排企业按照所获配额履行控制碳排放责任,并可通过配额交易获得经济收益或排放权益。首批纳入“控排”企业827家,约占全省能源消费量的42%。今后,年排放超2万吨二氧化碳企业将纳入控排范围
根据《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分三期安排,第一期(2012年—2015年)为试点试验期,第二期(2016年—2020年)为试验完善期,第三期(2020年后)为成熟运行期。在筹备阶段,我省将启动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正式挂牌成立碳排放权交易所。 而在实施阶段,将启动基于配额的碳排放权交易。开展建立省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前期研究,加强建立省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工作协调。到了深化阶段,将力争率先启动省际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