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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经贸委发布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指导意见

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8-06-10

5月28日,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了《广东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指导意见》(粤经贸工业〔2008〕385号)。产业转移区域布局将促进珠三角地区产业有序转移和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的选择性承接,促进珠三角地区的产业转型升级和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的工业化进程,促进全省产业合理布局和协调可持续发展。其中珠三角地区的石油化工主要由粤东地区、粤西地区承接。塑料制品及化纤由粤西地区承接。精细化工由粤北地区承接。
指导意见还包括“鼓励珠三角向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转移产品目录”。鼓励珠三角转移的石油化工产品有林产化学品、生(植)物、海洋生物提取化学品、塑料改性材料及制品(如木塑等)、橡胶管、板、带、鞋靴及密封件、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复混肥料、通用环保型涂料。
以下为广东省“双转移”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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