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7-11-20
广 东 省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文 件
粤经贸电力〔2007〕978号
关于2006年度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年检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
为加强对我省成品油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家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关于开展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年检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经贸电力〔2007〕7号)的有关要求, 2007年1月1日起,我委在广东省石油行业协会的积极配合协助下,对全省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企业进行2006年度年检。现将年检工作的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总体概况
截至2006年底,我省共有已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批发企业220家,仓储企业14家,零售企业5527家(深圳市除外)。
截至2007年8月,全省范围内已申报年检的批发企业207家,仓储企业10家,零售企业4718家。零售企业中,中石化2088家、中石油304家、中油碧辟404家、其他外资30家、社会油站1892家;截至2007年8月30日,经我委审核合格的批发企业共154家,仓储企业9家,零售企业4520家,上报合格率分别为批发74.4%、仓储90%、零售95.8%(年检统计情况详见附件)。
全省年检不合格的批发企业66家、仓储3家、零售1007家,逾期不上报年检材料的企业视同年检不合格,其中批发企业有11家、仓储3家、零售809家,零售企业不上报年检数占不合格的80%,主要因停业、迁建、扩建或在安全整改期中不能如期上报年检材料。
二、年检情况分析
为提高年检质量、加快年检进度和规范年检行为,在2007年5-6月间,年检工作组会同各地市有关管理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分别到了全省十多个地级市共上百个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网点进行现场办公式抽查。
通过对报送材料的严格审核及实地现场抽查,各地级市上报的企业年检材料的证照复印件与现场抽查结果基本一致。同时,根据检查结果表明:隶属中石化、中石油、中油碧辟的加油站在站容站貌、硬件配置、内部经营管理等多方面都较为严谨、规范,起到了示范性的作用;民营企业的经营者对证照规范化的执行情况也较好。各地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过近几年全省经贸部门的齐抓共管,在规划布局、安全环保管理、证照配备、站容站貌等多方面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通过此次年检工作,我委对省内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企业的总体情况有了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在年检工作组的严格审核下发现我省部分成品油经营企业在证照规范管理、安全环保建设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需在今后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及重点解决:
(一)批发企业
1、证照不齐全现象仍有存在。全省已申报年检的批发企业共207家,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25家,占企业总数的12%;欠《防雷设施合格证》的30家,占企业总数的14%。广州地区的批发企业欠缺《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情况较为普遍。
2、民营批发企业油库罐容量未达标准要求。根据今年正式开始实施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的要求,企业要取得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必须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10000立方米以上成品油油库,但从此次年检情况来看,除隶属中石化、中石油的企业在全省的总库容与企业总数相匹配外,大部分社会民营批发企业还未能达到10000立方米的库容要求。
(二)零售经营企业(加油站)
1、零售经营企业(加油站)各证照名称、经营地址、法人表述不相符、不统一、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据统计,近30%的加油站的多个证照之间不同程度地存在证照名称、经营地址、法人表述不相符的现象,经营地址不相符最为普遍,而其中以《防雷设施合格证》及《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地址表述不相符、不统一最为严重,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简写企业名称、地址导致不相符,此问题在《防雷设施合格证》上较为普遍;(2)行政区域合并或区域、路段名称、门牌号曾作更改,出现“一地多名”,企业没有及时统一变更造成多个证照地址不符;(3)部分企业经营管理者对证照规范化管理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2、仍有部分零售企业(加油站)证照不齐全。年检不合格零售企业中,因需要进行安全整改而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约不合格零售企业总数的10%。《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欠缺情况较去年有所好转,但仍有少部分加油站未领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水上加油站应提交的《船舶检验证书》里的相关证照不齐全,例如适航证、吨位证、防止油污证、船舶照片等。
3、各地市间证照格式、收费标准、执行标准存在不统一的现象。如有的加油站持有临时排污证照,有效期限只为一年,有的排污证为无时间限制,发放的证照样式版本、收费标准等也各地各区不尽相同。而防雷证和加油机检定证书均有类似情况存在。
4、不少加油站存在安全管理上的隐患。尽管已申报参加年检的加油站基本上都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从现场检查情况看,部分社会加油站存在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有关规定的情况,安全距离不足、没有消防器材、没有静电接地装置、静电接电装置虚设、油罐为地上覆土罐、罐区使用不防爆抽油设备,配电柜电器设备裸露、消防水泵、电气设备、照明灯管等不防爆等种种现象,占抽查社会油站总数的40%。还有20%被抽查的社会加油站油罐容量超出危化证规定的等级,有极个别社会加油站还另行建造油罐、在加油站罐区安装流量计、用鹤管发油等,违反了安全、消防、计量、税务等规定。小部分加油站挂的标识模糊不清,还有个别社会加油站按照品牌企业形象建造,甚至挂上知名品牌的标识,误导欺骗消费者。
三、理顺工作思路、理清各种关系,进一步完善年检工作的制度和程序,推动年检工作的规范化发展
针对年检中所发现的各类问题,我委下一阶段将对我省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整顿、规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年检后续工作
1、 对于年检不合格的成品油零售企业,要求逐项对照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在2007年度年检中,经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我委将撤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资格,注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将撤销的决定通告工商等管理部门。
2、对于年检不合格的成品油批发和仓储企业,要求逐项对照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的有关要求,在2008年6月30日前实施整改,对于期满尚不符合条件的批发和仓储企业,我委将向国家商务部上报申请撤销其批发或仓储经营许可资格。
3、各地级市上报需予以关闭注销的零售企业,经审核后将撤销其零售经营许可资格,注销其经营批准证书,并将撤销的决定通告工商等管理部门;对于关闭取消的批发、仓储企业,经审核后将向国家商务部上报申请撤销其经营许可资格。
各整改企业及申请注销企业名单将于2007年11月15日-12月15日在我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各地经贸部门于2007年12月30日前将公示反映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委,并严格督促各整改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暂缓办理该类企业的批准证书有关变更手续。
(二)加大各地级市经贸部门对年检工作的配合力度
本次年检工作得到了各地级市经贸部门的积极配合才得以顺利开展,但个别部门仍存在把关不严、漏报错报材料、上报滞后等工作不细致、认真的现象。因此,在今后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年检、变更等工作中,要求各地级市经贸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变更材料的初审和上报工作要从严把关,认真履行自身职能,增强工作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加强与各证照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到上下配合、统一步调
成品油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需由多个政府管理部门共同监管企业的经营行为,因此成品油经营企业持有证照的数量多,也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年检工作的难度。针对年检工作中遇到的证照管理问题,各级经贸部门要与工商、安监、环保、质监等多个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制定统一的实施细则,做到上下配合,步调一致,为今后年检、变更等工作的顺利建立良好基础。
(四)进一步完善年检工作的制度和程序
从下一年度的年检工作开始,要严格以《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为依据,并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较完善、规范的年检工作程序和制度。今后的年检工作将严格统一年检需提供的证照模板、规范材料报送版式和上报图表的填写格式等,以减低后期审核统计汇总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
通过此次年检工作,有效加强了我委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也为下一年度严格执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我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也有助于我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制定出台,促进我省成品油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附件:广东省2006年度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年检情况统计表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