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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我国批准建立123项化工类国家标准物质

来源:中化新网作者:中化新网发布时间:2024-10-20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消息,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统计数据称,2024年前三季度新批准建立国家标准物质483项,总数累计超1.7万项。其中,化工类标准物质123项,占比25.5%。

从申报主体性质看,国家一级、二级标准物质的申报主体有明显差异。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难度大、投入高、研发周期长,其申报主体主要为科研机构。获批的39项国家一级标准物质全部由科研机构研发。国家二级标准物质研制生产主要受市场需求和经济效益驱动,企业成为供给主体,标准物质产业化特征更加明显。在获批的国家二级标准物质中,科研机构研发121项,占27.3%;企业研发323项,占72.7%。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研究成果基本形成互补,科研机构瞄准科技前沿开展标准物质攻关研发以支撑国家战略需求,企业面向市场积极应对具体领域的个性化需要。

从获批标准物质专业领域分布看,新批准建立的国家标准物质共涉及8个专业领域。其中环境类标准物质157项,占比32.5%;;地矿类标准物质64项,占比13.3%;临床类标准物质39项,占比8.1%;钢铁类标准物质30项,占比6.2%;物化特性类标准物质27项,占比5.6%;工程技术类标准物质26项,占比5.4%;食品类标准物质16项,占比3.3%;核材料类标准物质1项,占比0.2%。前三季度,我国新批准建立环境、化工、地矿类标准物质数量占比达到71.3%,表明环境监测、化工、地矿行业标准物质需求旺盛。

从获批标准物质地域看,新批准建立的国家标准物质共涉及研制生产机构61家,注册地分布于北京、山东、河南、上海、天津、浙江等17个省(市)。研制生产机构注册地在北京市的获批标准物质95项,占19.7%;注册地在山东省的获批标准物质84项,占17.4%;注册地在河南省的获批标准物质43项,占8.9%;注册地在天津市的获批标准物质40项,占8.3%;注册地在上海市的获批标准物质35项,占7.3%。

东部地区研制机构获批标准物质345项,占71.4%;中部地区研制机构获批标准物质55项,占11.4%;西部地区研制机构获批标准物质45项,占9.3%;东北地区研制机构获批标准物质38项,占7.9%。东部地区研制机构较多,标准物质研发活动较为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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