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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再申报

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23-12-09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旨在以首台()示范应用为突破口,畅通技术攻关和工程应用渠道,提升科技攻关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加快推进高水平能源科技自立自强。

  《通知》提出了5项的申报条件,一是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或前三批()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

  二是申报项目要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为导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等方向。

  三是对填补国内空白、打造世界首台()领先优势、引领新兴产业发展的成套、整机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予以鼓励和倾斜。

  四是申报项目技术装备应已完成研制,并具备示范应用条件;依托工程应已落实项目建设前置条件,具备一年内签订正式供货合同、两年内正式开工条件,且工程建设周期可控。

  五是鼓励重型燃气轮机、变速抽水蓄能、特高压关键组部件等重大技术装备,申报不同批()首台()示范,通过工程应用促进技术装备优化完善和迭代升级,逐步提升自主可控水平。(转自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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