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23-10-24
10月20日,据上海海关所属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外港海关)介绍,近日,该海关查获19.2吨“涉危不报”危险化学品。
据介绍,当日,外港海关关员在对一批进口货物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申报品名为“其他异氰酸酯”,货物为桶装。经检验鉴定,该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重量19.2吨。
由于企业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申报,目前,该批货物已移交综合处置部门处理。
海关提醒: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代理人进行申报时,应如实申报货物属性、检验检疫名称、危险类别、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等信息,并按照申报物项分别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转自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