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2-07-13
商务部11日发出预警,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外贸秘书处7月9日发布公告,决定对进口自中国、韩国、泰国以及中国台北的尼龙线发起反倾销调查。
鉴于中国在反倾销程序中未被视作市场经济国家,巴方拟选择韩国为替代国来计算涉案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相关涉案企业应在自问卷寄发日起40天内填写问卷并提交答复。其他利益相关方可在公告日起20天内向巴方申请参与调查并指明其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