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7-06-15
今年以来,财政部关于环保节能减排的政策密集,中央财政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据中国财经报测算,截至目前安排节能环保资金2000多亿元。
PPP项目、海绵城市、黑臭水治理、新能源汽车都是2015年环保的关键词,中央关于这几项工作的推广扶持政策也不止一个,真正打造习主席指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中国明确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财政部作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关键部门,今年以来对环保领域的倾斜力度不可谓不大:
PPP项目以奖代补
财政部12月8日发布《关于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引导和鼓励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公共服务项目转型为PPP项目。
对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中的新建项目,财政部将在项目完成采购确定社会资本合作方后,按照项目投资规模给予一定奖励。其中,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奖励800万元。奖励资金由财政部门统筹用于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各项财政支出,主要包括项目前期费用补助、运营补贴等。
对符合条件、规范实施的转型为PPP项目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财政部将在择优评选后,按照项目转型实际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规模的2%给予奖励。
办法自2016年起施行,执行期限暂定3年。
海绵城市建设
财政部等5部门于今年年初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并给予专项资金补助: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2015年,财政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10个试点城市,中央财政投入34亿元,计划三年内投入102亿元以上引导地方建设试点,拉动社会资本投资约176亿元,地方政府投资70亿元。
环保“领跑者”制度
财政部于今年6月25日公布《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激发市场主体节能减排内生动力、促进环境绩效持续改善、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激励政策,给予环保“领跑者”名誉奖励和适当政策支持。鼓励环保“领跑者”的技术研发、宣传和推广,为环保“领跑者”创造更好的市场空间。
相关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自愿申报,按照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方式确定环保“领跑者”名单。
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
财政部4月2日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和示范。
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包括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重点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和产业化示范、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及能力建设、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公共平台建设等。
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根据项目任务、特点等情况采用奖励、补助、贴息等方式支持并下达地方或纳入中央部门预算。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排污权出让收入
财政部7月23日印发《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
对现有排污单位取得排污权,采取定额出让方式。
对新建项目排污权和改建、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以及现有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证核定的排污权基础上新增排污权,通过市场公开出让方式。
缴纳排污权使用费金额较大、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排污单位,可在排污权有效期内分次缴纳,首次缴款不得低于应缴总额的40%。
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能源汽车推广
今年4月,财政部发布《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在2016—2020年,对消费者购买的进入国家新能源汽车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继续给予购车补贴。2016年,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5万—20万元,其中电动车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的补贴为2.5万—5.5万元。
今年12月,财政部、科技部等五部门研究起草《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央财政用于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奖励资金最高额度将达到2亿元。(转自点绿科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