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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出台主要石油化工产品能耗限额

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7-06-15

我省将出台主要石油化工产品能耗限额

为了促进石化行业节能降耗工作,加快淘汰或更换石油化工行业中落后的生产装置,提高新建企业准入门槛,以抑制高能耗企业盲目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我省“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6%的目标,省政府将出台重点能耗产品能耗限额。根据省经贸委的布置,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于今年以来开展对主要耗能产品的调研和限额起草工作。协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炼油、乙烯、烧碱三个产品的能耗限额指标意见和编制说明。省经贸委行文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于十一月二日召开专家论证会,征求石油化工行业专家的意见。经进一步修改调整后,能耗限额指标如下:

一、炼油

1、现有装置能耗限额

能耗限额项目

单位

限额

备注

原油加工单位综合能耗

千克标油/

70

全加氢流程为75

单位能量因数能耗

千克标油/•因数

11.5

 

2、新建项目(装置)准入值

能耗限额项目

单位

限额

备注

原油加工单位综合能耗

千克标油/

68

全加氢流程为73

单位能量因数能耗

千克标油/•因数

11

 

二、乙烯

1、现有装置能耗限额

能耗限额项目

单位

指标

单位乙烯生产综合能耗

千克标油/

670

 

2新建项目(装置)准入值

能耗限额项目

单位

指标

单位乙烯生产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油/

630

一、     烧碱

1、现有装置能耗限额

产品规格和生产工艺

 

综合能耗限额

(千克标煤/吨)

电解交流电耗限额

(千瓦时/吨)

离子膜法液碱(30.0%

460

2460

离子膜法液碱(45.0%

550

隔膜法液碱(30.0%

930

2520

隔膜法液碱(42.0%

1150

注:各指标以折100%烧碱计算。

2、新建项目(装置)准入值

产品规格和生产工艺

 

综合能耗准入值

千克标煤/吨)

电解交流电耗准入值

(千瓦时/吨)

12个月

24个月

36个月

12个月

24个月

36个月

离子膜法液碱≥30.0

≤350

≤360

≤370

≤2340

≤2390

≤2450

离子膜法液碱≥45.0

≤490

≤510

≤530

离子膜法固碱≥98.0

≤750

≤780

≤810

隔膜法液碱≥30.0

≤800

≤2450

隔膜法液碱≥42.0

≤950

隔膜法固碱≥95.0

≤1100

3:各指标以折100%烧碱计算。

2:表中离子膜法烧碱综合能耗和电解单元交流电耗准入值按表中数值分阶段考核,新装置投产超过36个月后,继续执行36个月的准入值。
3:表中隔膜法烧碱电解单元交流电耗准入值,是指金属阳极隔膜电解槽电流密度为1700 A/m2的执行标准。并规定电流密度每增减100 A/m2 ,烧碱电解单元单位产品交流电耗减增44千瓦时/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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