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7-06-15
环保部日前表示,为了落实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环保部门将不再展开上市环保核查,相关工作将由政府主导全部交由市场主体负责,并同时表示,尽快研究拿出上市环保核查制度取消之后的严格规范监管措施。
“这次改革对提高上市公司的发行工作显然是好事。”熟悉该领域的一位投行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环保部提出的“加大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保荐机构通过公开渠道获取企业环境信息”等改革思路,在停止环保核查的同时,上市公司环境监管不放松,事实上加强了日常和上市后环保监管的力度,对企业在日常环保工作中提出了更高要求。
此前,我国涉及重污染行业的公司计划上市或再融资都需要通过环保核查。根据环保部的介绍,上市环保核查的根本目的是督促相关公司和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完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依法实施清洁生产,降低排污强度,保护生态环境,自觉履行国际环境公约,努力建设成为环境友好型企业。
“上市环保核查制度实施以来,存在主体责任不清、地方保护主义干扰、核查周期较长,甚至存在利益寻租等突出问题,改革十分必要。”环保部指出。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上市公司做环保核查基本上是为了顺利进行再融资,这其实就是
“临时抱佛脚”,需要就去做,不需要就不申请环保核查。业内专家表示,环保核查不仅仅是再融资前置条件,更应该贯穿上市公司运营的全过程。
对此,环保部表示,考虑到上市公司直接涉及股民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尽快研究拿出上市环保核查制度取消之后的严格规范监管措施,再印发上市环保核查制度改革文件。
记者了解到,2012年10月8日,环保部就开始对上市环保核查制度做出调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通知》,提出精简工作环节,缩短工作时限,突出环保核查重点,强化上市公司环保主体责任,全面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业内人士称,从国际经验来看,成熟资本市场的上市环保核查由市场主体负责,券商或者投资方会要求上市的主体公司自行或是委托第三方的机构进行环保、健康、安全方面的调查,编制信息披露的报告,使投资方或者是券商可以清楚判断有关环保健康安全的风险,判断该企业是否具备上市的要求。(转自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