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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PFOS限令生效 出口产品门槛抬高

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7-06-15

欧盟PFOS限令生效 出口产品门槛抬高

627,欧盟PFOS限令生效,与WEEERoHS指令一起,筑起了向欧洲出口产品的高高门槛。

PFOS是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的缩写,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又称C8,是一种用途广泛的化学物,普遍用于纺织品、皮革制品、家具、地毯做防污剂,也作为中间体,用于涂料、泡沫灭火剂、地板上光剂农药等,还用于不粘锅、洗涤剂、纸质包装材料的生产中。由于PFOS极难分解,被认为是持久性污染和累积性毒物。20061024日,欧盟通过决议,规定欧盟市场销售的制品中,PFOS的含量不能超过制品质量的0.005%。该禁令被称为PFOS限令,从今年627日开始正式实施。

为了满足PFOS限令的要求,各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应调整生产工艺,减少或取消PFOS的使用。产品出口商也应注意对PFOS含量进行检测,以免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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