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7-06-15
粤水电8月13日晚间公告,为拓展公司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业务,公司拟以400万元向哈密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东方民生”)收购其持有的木垒县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垒东方民生”)100%股权,并将继续履行木垒东方民生为建设其拥有的新疆木垒县老君庙风电场一、二期已签订尚未履行的项目总承包EPC合同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6.84亿元。
公告显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支付收购木垒东方民生的款项400万元,其中包括木垒东方民生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100万元和哈密东方民生尚未支付的该项目的前期开发及设计费用300万元。
据上述合同中,总承包EPC合同价格为15549万元,由新疆电力设计院负责木垒东方民生新疆木垒县老君庙风电场一、二期49.5MW×2项目的风电场工程、110kVkV升压站、110kVkV送出线路及对侧升压站扩建间隔工程的勘测设计及土建工程、设备安装、设备调试、机组试运行、整体工程的验收等交钥匙工程。
此外,采购合同价格为52851万元,包括老君庙风电场一、二期 49.5MW×2项目中的风电场、风电场110kV升压站 、110kV送出线路及对侧升压站扩建间隔等建成投产所需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及运行维护工器具、消耗品、中央及远程监测系统、设备资料、运输和运输保险费、税费及技术服务与该同设备有关的所有费用。
据介绍,老君庙风电场一期、二期工程项目总装机规模均为49.5MW,并均已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其中一期项目年上网电量9940万千瓦时,二期项目年上网电量9920万千瓦时。
粤水电称,本次收购的目的是为了加大清洁能源风力发电业务的开发力度。老君庙风电场(一、二期)项目 建成后,将提高公司清洁能源风力发电业务规模,预计将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转自中国化工报)